反恐首案|認罪被告彭軍壕為控方作供 稱獲金主資助軍訓練燒槍搶槍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6/03 16:23

最後更新: 2024/06/03 17:45

分享:

分享:

認罪被告彭軍壕為控方作供,稱獲金主資助軍訓練燒槍搶槍。(資料圖片)

「屠龍小隊」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等,7名男女首被控《反恐條例》一案今(3日)於高院踏入第26天審訊。已認罪的彭軍壕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彭指曾參選區議員的金主劉偉德資助台灣軍訓費用,由台灣前陸戰隊成員負責訓練,內容包括燒槍及搶槍等。

最新影片推介:

7名被告為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李家田、賴振邦、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,案件由陪審團審理。

已認罪的彭軍壕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接受控方主問,彭確認於4月獲發免予起訴書。

彭供稱,他在2014年社運時認識同案被指共謀者的吳智鴻,吳和Jack當時是較激進示威組織「鐵馬組」的頭號人物,組內還有Hans和許湛榮,彭形容許是吳的「左右手」,彭後來亦應邀加入。

彭稱,各人在2014年後沒再聯絡。直至2019年6月某日,吳來電問自己在反修例期間有否幫手,彭稱因工作關係假期會出來。彭續稱,在7.21元朗站事件後一兩天,吳找他和許開會,吳想在7月27日「吹大雞」,「入元朗搵鄉黑覆桌,報返7.21嘅仇」。

彭稱,暱稱「大嚿」、曾參選區議員的劉偉德當時發起新組織並擔任金主,負責幕後統籌,吳是隊長,彭、許、Hans及蜘蛛隊隊長Jack是成員。在7月27日當天,眾人在元朗衝警方防線,周圍搞破壞後便各自離開。

彭續稱,他應吳要求在8月27日在卡啦OK店Red Mr開會,吳、許、Hans、阿文和屠龍隊長黃振強亦有出席。會上提及「嚟緊會有大行動」,需要安排人手在9月到台灣進行為期兩周的軍事訓練,機票及食宿費由「大嚿」支付,另每人可獲6,000元津貼及2,000元機票津貼。彭憶述,吳稱9月屬第3批人軍訓,將會有7人參與。

彭憶述,他、吳、賴振邦、張銘裕和許湛榮等7人在9月16日飛抵台中,其間住在在彰化縣一座宿舍,由名叫「常生」的前陸戰隊成員負責軍訓。眾人在兩周內進行重力和體能訓練,其中兩天在一條高架橋橋底用真槍練習燒槍、半天用汽槍來練習搶槍。另外,「常生」和吳亦分別示範和教授擲汽油彈和鋁熱彈,彭稱他不清楚大家是否學到。彭又稱,「常生」曾口述製造炸彈的原材料的知識,課堂在半天內完結。

彭又指,吳、賴和阿文曾閒聊如何迫政府妥協和在和平示威中用炸彈,彭稱聽到這些話題時便會回房間,不想參與討論。

彭供稱,他比較喜歡自己一個人,不會刻意與他們交談,雖與張銘裕同房但「照計」沒有與張交談。

彭續提到,吳在9月30日叫他到「大嚿」在西環一棟大廈開會,彭稱該處門面似律師樓。彭憶述,「大嚿」在會上指「將會喺嚟緊遊行中用真槍同炸彈對付警察」。吳稱他想在美國入手槍械,叫大嚿付錢。彭稱,他大嚿原擬在10月1日用槍和炸彈攻擊警方,但由於安全屋疑被警方監視,最終煞停了計劃。

彭稱,吳在11月於「行山討論區」TG群組提到想在星期五六到深山試槍,吳、彭、許湛榮、張銘裕、李家田和賴振邦在11月16日晚上11時後相繼在西貢一座山會合。吳在西灣亭從其背囊取出3枝入滿彈的手槍、1枝步槍、20至30發子彈、約2公斤ANFO炸藥和2部對講機。

彭指,吳決定在大浪村一個隱蔽的位置試槍,彭負責把風,其餘5人輪流試槍,他們之後拾走彈殼扔落海。彭指,吳之後在一條斜路用引線延時引爆炸藥,彭聽到很大聲的爆炸聲。彭指,吳在差不多走到出口時,將1枝槍放入15粒子彈並交給李家田,最後各人分別乘兩部的士離開。彭於庭上解釋,吳給槍李是因為「屠龍嗰邊一路喺度催要槍用」。

彭稱,吳表示賴負責與製作炸彈及引爆裝置的人聯絡,「關於炸彈同炸彈引爆裝置嘅所有嘢都係由Bobby(賴)處理」。

被問到為何賴能夠處理,彭稱要追溯至11月14日,賴建議到城大和浸大「爆實驗室」,偷製作炸彈的原材料和在裏面試炸藥。彭稱,當天他、賴、呀文及數名學生先後到兩間大學的實驗室偷化學原料。

聆訊明(4日)續。

下載HKET App,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,睇全方位資訊:

【中下學試題免費下載】  【名校專區升學攻略】

【食物安全超市大搜查】  【職場智慧求生術】

記者:陳曉欣